张汉东:反垄断指南起草基本完成 排除限制竞争
发布时间:2016-11-14 02:27:30点击率:869
目前反垄断指南起草工作已进入尾声,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指南》在结构上匹配《反垄断法》,内容上重点关注与新车销售、售后配件流通,以及售后维修服务,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在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指南中,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汽车流通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应违反《反垄断法》第五章规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11月9日-11日,“2016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在珠海举行。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在会上,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汽车行业反垄断工作进展情况。原文如下: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作情况介绍
一、汽车业价格垄断执法持续推进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汽车业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贡献度持续提升。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7年蝉联全球第一,新车市场今年整体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
1-9月,我国实现汽车类消费2.8万亿元,汽车消费成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最重要的贡献来源。汽车业产业链长、附加值高。从厂家生产汽车到经销商进行销售,再到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地和二手车流通,最后到车企回收,汽车金融、汽车租赁等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生态链,链条上每一个环节的良性运转均应引起重视。
我们致力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我国汽车经销和售后模式、售后配件渠道供应,整车价格开展了深入调研。同时,通过行业年会等多种渠道持续宣传法律规定,引导经营者主动自查合规经营。
2014年以来,根据举报我们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查处奥迪、克莱斯勒、丰田等垄断案,合计2.5亿元。这些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对增强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汽车业反垄断指南起草工作基本完成
涉及现阶段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在开展反垄断的程序,我们坚持完善反垄断规则。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安排,我们会同交通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单位起草《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目的在于对汽车业常见限制竞争行为的合法性评估给予指引,给市场提供更为明确的合理预期。
《指南》起草工作启动以来,我们成立工作组,会同交通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单位,比较、借鉴国外汽车也反垄断经验,组织了筹备会和三次工作会,开展两次问卷调查和系列访谈,大范围征求汽车业上中下游企业、消费者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起草工作的方法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为深入论证指南的目的、内容,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和畅通的渠道。在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度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相关方的积极性和优势,确保指南匹配我国汽车市场发展阶段以及汽车市场竞争与监管的需求。
今年3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我们又会同交通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的修改。目前指南起草工作已进入尾声,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指南》在结构上匹配《反垄断法》,内容上重点关注与新车销售、售后配件流通,以及售后维修服务,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我们相信《指南》的制定和出台,将有利于增进执法透明度,在确保有效反垄断监管的同时,降低汽车业经营者的合规成本,提高汽车经销和售后市场效率和消费者福利。
三、有效实施基本政策,促进汽车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我国确定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迈出的关键一步,是建设鼓励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具有深远意义,有关滥用行政权力有专章涉及,尤其是涉及二手车领域的行政垄断行为。
阻碍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利于绿色循环消费和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反而限制了汽车所有人的权益,延长消费者换车周期,间接影响新车汽车销售市场。在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指南中,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汽车流通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应违反《反垄断法》第五章规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例如限制流通不合理要求,指定交易对象等。随着我国汽车市场逐渐成熟,置换需求已成为新车消费的重要支撑,二手车市场的作用日益凸显,这就需要在座各位认真学习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行业监督智能,共同为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展望未来,我们将依据《反垄断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健全规则,保障和促进新车、二手车、汽车售后等汽车全产业链的公平有效竞争。推动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出台。我们将全力以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南相关工作,促进尽快出台。汽车业各方重大关切,促进公平的汽车业反垄断指南。
第二部分,引导经营者主动合规,执法是最好的普法
开展反垄断执法是执法机构的重要职责,我局将进一步推动常态化反垄断执法,密切关注严肃查处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的价格垄断行为。及时公布案件信息,促进社会各界的反垄断意识和竞争意识,经营者作为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力的源泉,是创新创业的主要莅临,我们将加大宣传,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主动降低反垄断合规风险。
第三部分,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的有效实施
我们将继续加快竞争政策,以产业、投资等政策的协调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打破条块分割,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