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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1-05-23 04:28:09点击率:935

 

  2021年4月19日,国家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商办消费函【2021】126 号.《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便利二手车转移登记、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从制度方面着力解决二手车异地交易周期长、不便捷等问题,加快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加快形成二手车交易全国统一大市场。自2021年6月1日起,山东淄博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山东济南)、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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